【七方快讯】热烈祝贺七方所协办“第三届上海市大学生刑事法学学术大赛颁奖典礼”成功举办
来源: 作者:七方所 时间:2023-06-07

2023年6月7日,由上海七方律师事务所协办,华东政法大学刑事法学院、上海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华东师范大学法学院、复旦大学法学院、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上海大学法学院、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上海政法学院刑事司法学院、同济大学法学院等沪上九所法学院(研究所)共同发起,上海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承办的第三届上海市大学生刑事法学学术大赛颁奖典礼在上海社会科学院小礼堂成功举办。华东政法大学刑事法学院院长孙万怀教授、上海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副所长李建伟特聘研究员、复旦大学汪明亮教授、上海政法学院教务处处长赵运锋教授、上海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副所长涂龙科研究员、华东师范大学钱叶六教授、华东政法大学张勇教授、同济大学法学院副院长黄丽勤副教授、上海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陈庆安研究员、上海大学法学院张开骏副教授、上海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尹琳副研究员等专家教授出席颁奖典礼。上海七方律师事务所傅建平主任、周松涛副主任和部分获奖学生代表等参加了颁奖典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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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幕式

开幕式环节,由上海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副所长涂龙科研究员主持,涂龙科研究员首先对各位专家的出席表示衷心感谢,并对获奖学生表示热烈祝贺。随后,他回顾了本次学术大赛的筹备、策划、评选过程,郑重声明本次评选产生的获奖文章名单,是由九大院校的法学专家采取匿名审阅的方式评选出来的,保证了绝对的公平、公正,获奖学生也是实至名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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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上海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副所长涂龙科研究员


在开幕致辞环节,华东政法大学刑事法学院院长孙万怀教授对所有支持上海市大学生刑事法学学术大赛的院校、同仁表示感谢。以“薪火相承”标语引入,动情地回顾了自己的学生生涯,并勉励各位同学继续努力,一步步成长,永远保存着心中的学术信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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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华东政法大学刑事法学院院长孙万怀教授


上海七方律师事务所傅建平主任表示法学院是律师的摇篮,实务和学术的交流互鉴至关重要,期待颁奖典礼的顺利举行,表达了对各位同学的祝贺及对各位专家的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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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上海七方律师事务所傅建平主任

颁奖典礼


在颁奖环节,上海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副所长涂龙科研究员宣读了本次论文获奖作者名单。华东政法大学刑事法学院院长孙万怀教授、华东师范大学钱叶六教授、上海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副所长李建伟特聘研究员、上海七方律师事务所傅建平主任为获奖代表颁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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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图为研究生组获奖作者合影留念

上图为本科生组获奖作者合影留念

论文交流


(一)第一环节

第一个环节由复旦大学汪明亮教授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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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复旦大学汪明亮教授

杨荣同学对其获奖论文《负有照护职责人员性侵罪的司法适用研究》的观点进行展示。《刑法修正案(十一)》对社会现象作出回应,增加了负有照护职责人员性侵罪,将负有照护职责人员对特定未成年女性实施的犯罪行为单独成罪,对完善我国性犯罪法律体系、加大对未成年人的保护有积极意义,杨荣同学认为基于软法律家长主义的视角,本罪的保护法益应当结合被害人的性自主权与身心健康权综合认定。将行为主体限定在“负有照护职责”当中,在进行同类解释时应保持克制,避免滥用兜底规定将不具有优势地位的责任样态纳入刑法范畴。“发生性关系”的认定需要对特殊的猥亵行为进行性质划分,是否属于本罪的管辖范围需要以体系性的目光来判断。本罪情节恶劣的认定应当以其他性犯罪的加重处罚情节为参考,在体现性犯罪共性的同时,注重本罪的特殊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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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获奖作者杨荣


李琳同学对其获奖论文《过失犯中的危险接受与被害人自我答责》的观点进行展示。李琳同学认为肇始于德国判例的被害人自陷风险问题,其讨论重点在于过失犯中被害人主动介入风险是否以及如何影响行为人的不法。在事实层面上对危险接受案件进行类型化区分无益于解释被害人自我答责,规范证成路径上被害人同意理论、共犯从属性理论、社会相当性理论和信赖原则理论也存在无法避免的弊端。因此被害人自我答责理论逐渐成为有力学说,但其也因内涵模糊、适用条件不明确等问题而容易陷入循环论证的困境,故而只能作为个案归责的结论。对被害人自陷风险案件的回答还是要回到行为人一侧进行规范评价和解决,当无法认定是否存在行为人的客观不法时,可以将思考路径放置在行为人的主观方面考察其所采取措施的动机和目的以及漫不经心的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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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获奖作者李琳


徐莹同学对其获奖论文《自我答责理论视野下被害人怀疑对诈骗罪认定的影响》的观点进行展示。徐莹同学认为被害人在怀疑状态下(具体怀疑)交付财物,就不能说其完全陷入认识错误,出现的损害后果也不能全由行为人承担。传统犯罪认定模式往往聚焦于行为人的行为,而忽视被害人对犯罪的影响,但被害人是诈骗犯罪中财产的处分者,其对交易风险具有支配性。相较于传统观点,被害人自我答责理论能够更合理地解决诈骗罪中被害人怀疑下交付的归责问题。自我答责体现了对被害人自我决定权的尊重,同时自我答责的范围和条件是有限制的,且自我答责还会受到谨慎注意义务的约束。在诈骗罪的具体领域内,被害人怀疑程度的不同也会对其自我答责造成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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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获奖作者徐莹


邹子铭同学对其获奖论文《中国轻罪立法的现状、诘难与未来》的观点进行展示。邹子铭同学认为轻罪立法扩大化未必就是象征性或情绪性立法,也未悖离刑法谦抑性,更不是非理性立法观指导下的产物。相反,主张象征性立法的学者,错误界定象征性立法的概念;公众诉求只是轻罪扩张动因之一,不得贸然断言情绪立法;谦抑伴随着社会需求与之嬗变,涵摄立法、司法与执法三大层面;指导轻罪的立法观仍处于可控的理性状态。但是,轻罪扩张滋生了罪名徒增而惩罚扩大的同向正比、刑罚轻缓但附随后果苛重的比例失衡,以及法益功能异化之三大诘难。对此,有必要双重完善实体法和程序法;具体为构建程序出罪与丰富刑罚措施以及精确以“月”为单位的徒刑量刑,建立前科消灭与扩建犯罪记录封存,以“三步论”的方法证成集体法益存续的正当与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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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获奖作者邹子铭


评议人同济大学法学院副院长黄丽勤副教授认为杨荣同学和徐莹同学的文章的选题十分新颖,问题意识清晰,论证扎实,展现了其宽广的视野。聚焦于个罪,从微观视角入手,以小见大,展示了其学术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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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黄丽勤副教授


评议人上海大学张开骏副教授认为李琳同学的论文以教义学入手分析,论证深入、学术梳理详细、观点独到;主持人汪明亮教授对邹子铭同学的论文观点展开了深入的商榷,认为当前以有期徒刑三年作为轻罪重罪的形式区分的标准还有待进一步思考,即使是法定刑为拘役的危险驾驶罪也不必然是一种轻的罪,应当在区分轻罪重罪的必要性上着墨打好文章立论根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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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张开骏副教授


(二)第二环节

第二个环节由上海政法学院教务处处长赵运锋教授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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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上海政法学院教务处处长赵运锋教授


魏彤同学对其获奖论文《民营企业产权的刑法保护向度——基于2674份裁判文书的实证分析》的观点进行展示。魏彤同学认为民营企业产权保护是现代产权保护制度的重要内容,基于法益内涵和构成要件特点,可以把民营企业产权分解为人力、市场资源以及财力三类要素。将2674份涉民营企业刑事案件的判决书作为研究样本,可以从宏观和微观两个角度透视民营企业产权保护的现状。司法实践中,相关刑事风险呈现出急剧升高的态势。通过对风险的类型化分析,可以归纳总结出民营企业组织规范性不足、市场违法行为的定罪量刑混乱以及市场管控观念异化的问题。积极惩处、扩张适用的惯性长期存在,形式化判断与秩序法益优先的倾向十分明显,有待纠正。对此,应当以构筑民营企业产权保护体系为目标,围绕失范行为的内外控制、罪刑适用标准的厘清以及市场服务型观念的确立,有的放矢地作出应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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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获奖作者魏彤


程雯暄同学对其获奖论文《精神伤害行为的刑法规制》的观点进行展示。程雯暄同学认为网络暴力等恶意精神伤害行为在司法实践中屡见不鲜,此类行为具有相当的社会危害性,但我国刑事规制却存在范围不周延、刑法打击力度偏弱等现实困境。在此,应以保障人权为价值导向、以公平正义为价值理念,在谦抑理念的秉持下正视精神伤害与肉体伤害的法益相当性,并对现有刑事规制方式做反思性考察。具体而言,故意伤害罪保护的是包括精神健康在内的健康权,包括精神机能免受损害。以释法优先为指导,将精神伤害解释为故意伤害罪的“伤害”行为,属于刑法条文语义射程范围内,不会突破罪刑法定原则。精神伤害行为的法益侵害客体为精神健康权;客观方面表现为对他人非法实施精神伤害行为,即行为人运用强烈精神刺激等各种手段,实施危害他人精神健康造成他人反应性精神障碍的行为。在罪名适用层面,应注意与侮辱诽谤罪、寻衅滋事罪的界分,肯定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精神损害赔偿的必要性,以推动精神伤害评价后的刑法体系协调与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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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获奖作者程雯暄


张蓝予同学作为本科生获奖代表,对其获奖论文《网络猥亵儿童的入罪困境及司法防治研究》的观点进行展示。张蓝予同学认为近年来,犯罪分子利用网络猥亵儿童的现象不断增多。但有关网络隔空猥亵儿童行为的定罪量刑还存在着诸多争议和问题。例如,司法实践中存在对主观方面构成要件要素认定不清,客观方面入罪标准不清晰等入罪乱象。本文基于网络空间中猥亵儿童罪司法认定的现存问题,分析入罪困境产生的原因,包括网络隔空猥亵行为类型复杂、入罪标准不清晰等,并从完善网络空间中猥亵儿童罪的主客观认定规则,特别是客观方面的入罪标准,明确“公共场所当众实施”及“聚众”加重情节认定规则等角度提出司法防治措施,以期有效解决网络猥亵儿童入罪的现存问题,更好地实现对儿童权益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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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获奖作者张蓝予


评议人华东政法大学张勇教授认为魏彤同学的论文以定量分析视角入手,数据翔实,但覆盖范围过于宽泛,重点不够突出;程雯暄同学的选题非常新颖,是立法的空白和司法的疑难,并且能够非常熟练地运用刑法教义学的解释方法进行研究,值得进一步深入挖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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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张勇教授


评议人上海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尹琳副研究员从张蓝予同学的论文出发,结合热点案例出发以及深耕未成年人法领域多年的心得,肯定了其研究的积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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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尹琳副研究员


闭幕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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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上海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陈庆安研究员


闭幕式由上海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陈庆安研究员主持。

华东师范大学钱叶六教授回顾了过去两届上海市大学生刑事法学学术大赛获奖同学的学术去向,以蝉联两届研究生组特等奖的项佳航同学赴北京大学读博深造为例,勉励获奖同学们坚持学术理想,再创佳绩。并宣布下一届上海市大学生刑事法学学术大赛将由上海大学主办,鼓励同学们多多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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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华东师范大学钱叶六教授


上海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副所长李建伟特聘研究员对所有参会嘉宾以及竞赛评委老师们的支持致以衷心的谢意,对为本次活动的举办提供助力的上海七方律师事务所表示感谢,并鼓励广大青年学子在今后的学术研究中不断创新,勇于表达,享受过程。同时,对上海市大学生刑事法学术大赛成为更有影响力的学术比赛平台提出了殷切的期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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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上海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副所长李建伟特聘研究员


上海七方律师事务所周松涛副主任全程参与本次颁奖典礼,周松涛律师表示本次活动是继上海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与上海七方律师事务所联合举办“民法典物权编草案立法研讨会”后的又一大学术盛宴,期待以后与各法学院所开展更多的学术交流与实务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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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上海七方律师事务所周松涛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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