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伟锋律师,上海七方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闵行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兼职仲裁员。
朱律师毕业于华东政法大学,从事法律工作十余年,具备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司法实操技能。从事律师工作以来,朱律师深耕劳动人事、公司法、建筑施工、不动产征收动迁等民商事领域,累计办理了百余起民商事案件,通过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和丰富的庭辩实战经验,取得了当事人的信任。朱律师尤其专注于企业的全程法律服务与复杂疑难的公司诉讼案件处理,善于将多年积累的专业知识与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有机结合,先后为上海全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盛京银行上海分行、伏能士智能设备(上海)有限公司、EWE集团(EWE GROUP)、李锦记(中国)销售有限公司、中煤地质集团有限公司等多家企业提供诉讼及非诉法律服务。朱律师同时擅长办理不动产征收动迁、遗产继承等发生在老百姓身边的诉讼案件,办案过程中也始终秉承实事求是、兢兢业业的态度为当事人争取合法权益。
办公地点:上海市徐汇区肇嘉浜路789号均瑶国际广场28楼A、C、D座
联系方式:13641730760
华东政法大学
徐汇区总工会职工法律志愿律师团成员
闵行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兼职仲裁员
1、上海市五五普法先进个人
2、徐汇区优秀志愿者
1. 某港资企业与原人事经理马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纠纷,在辞职报告失窃的情
况下,代理该港资企业,在关键证据缺失的不利条件下从细节入手,最终法院认定解除合法,驳回了马某要求支付违法解除赔偿金的要求。
2. 某上市建筑企业被杭州某建筑材料公司起诉要求支付水泥销售款三百九十多
万元,在对方提供前期已付款数百万元记录且有项目负责人签字结算单的情况下,代理该建筑企业,最终经杭州两级法院判决仅支付水泥销售款三十万。
3. 邵某与其侄儿邵某某动迁安置纠纷一案,代理90多岁的孤老邵某,在动迁款
被邵某某私吞且其已出国定居的局面下,获法院判决支持取得三分之二的动迁款,并执行到款项,有利保障了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4. 曹某作为股东提起执行异议之诉,曹某系某公司股东,在该公司无力清偿十
余起生效法律文书确定巨额债务的情况下,曹某被崇明区法院执行局直接追加为被执行人,代理曹某另行提起十余起执行异议之诉,最终经一审,二审和审判监督程序,法院判令不得追加为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