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合同效力:从合规签订到法律保障
来源: 作者:施裕斌 时间:2025-11-13

01

电子合同的效力


电子合同并非简单地将纸质合同转化为电子文本,而是指当事人之间以数据电文为载体,通过电子通信手段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的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这一规定从立法层面确立了电子合同与传统书面合同同等的法律地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进一步明确了电子签名的法律效力。该法第十三条规定,可靠的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所谓电子签名,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一)电子签名制作数据用于电子签名时,属于电子签名人专有;(二)签署时电子签名制作数据仅由电子签名人控制;(三)签署后对电子签名的任何改动能够被发现;(四)签署后对数据电文内容和形式的任何改动能够被发现。当事人也可以选择使用符合其约定的可靠条件的电子签名。需要注意的是该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以下文书不适用电子签名:(一)涉及婚姻、收养、继承等人身关系的;(二)涉及停止供水、供热、供气等公用事业服务的;(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不适用电子文书的情形。

司法实践中,法院对依法订立的电子合同效力予以明确认可。例如,在浙江某公司与宁波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案(案号:(2019)京0115民初23706号)中,双方通过电子系统签订《收派服务合同》,法院认定该电子合同经由可靠流程(企业实名认证、线上确认、电子签章)签订,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合法有效。基于该有效合同,法院判决被告向原告支付拖欠服务费及违约金,体现了电子合同在债权保障中的法律约束力。

02

电子合同效力的核心要素


电子合同的有效性不仅取决于其形式是否符合法律规定,还需满足《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关于民事法律行为有效要件的规定。具体而言,有效的电子合同应具备以下要素:

首先,当事人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对于个人而言,需满足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要求;对于企业,则需确认签署人具有合法的代表权或代理权。在电子合同环境中,身份认证成为确认行为能力的首要环节。可靠的电子认证服务能够通过实名制验证,确保签约主体身份的真实性。

其次,意思表示真实。电子合同缔约过程中,需通过技术手段确保当事人的意思表示未被篡改、胁迫或欺诈。时间戳、区块链等技术手段的运用,可以有效记录签约全过程,为意思表示的真实性提供佐证。建议在不同应用场景下,风险防控要点各有侧重:在B2C场景中,要重点落实格式条款的显著提示义务,通过强制阅读、单独弹窗确认等技术手段留存证据;对于重大复杂交易,出于审慎考虑,采用"电子签约+纸质确认函"的方式或纸质合同方式以规避潜在风险。

最后,合同内容合法。电子合同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得违背公序良俗。与传统合同无异,电子合同同样受到合法性审查的约束。

03

律师建议


对于个人及企业而言,签订电子合同既带来了便捷,也提出了新的挑战。实际操作中,应当注意哪些环节:

第一,选择合规的电子合同服务平台。目前市场上存在多种电子合同服务模式,包括第三方电子合同平台、企业自建系统等。建议优先选择获得《电子认证服务许可证》,同时在司法实践中也具有较高认可度的合规平台。这些平台通常采用非对称加密、时间戳、区块链等技术,能够提供更为可靠的安全保障。

第二,严格履行身份认证程序。电子合同签订前,各方当事人需完成实名认证。个人用户通常需要通过银行卡认证、手机号认证、人脸识别等方式完成实名验证;企业用户则需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等材料,并对操作人员授权权限进行明确界定。身份认证是确保电子合同效力的基础环节,必须予以充分重视。

第三,明确约定合同生效条款。考虑到电子合同缔约过程的特殊性,建议在合同中明确约定生效条件,如"本合同自各方均完成电子签名之日起生效",避免因生效时间不明确而产生争议。同时,对于需要提示当事人注意的免责条款、限制责任条款,应采取合理的方式引起对方注意。

第四,妥善保管电子合同及相关证据。电子合同签订后,当事人不仅应保存合同正文,还应完整保存签约全过程记录,包括身份认证过程、签约时间、签约IP地址等环境信息。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完整的缔约过程证据通常存储在平台服务器,一旦涉诉可能需要律师向法院申请调查令调取,因此选择服务响应及时、配合度高的平台至关重要。

04

电子合同效力的辨别


当就电子合同效力产生争议时,当事人可以从以下几个角度进行辨别和举证:

首先,审查电子签名的可靠性。根据《电子签名法》的规定,可靠的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在司法实践中,法院通常会从电子签名是否属于签名人专有、是否仅由签名人控制、签署后对签名和内容的任何改动是否能够被发现等方面,综合判断电子签名的可靠性。当事人可以向电子认证服务提供者申请出具签名验证证明,作为证明电子签名可靠性的证据。

其次,验证数据电文的完整性。数据电文的完整性是电子合同效力的另一重要保障。通过哈希值校验等技术手段,可以验证数据电文在传输、存储过程中是否被篡改。当事人在签署重要电子合同时,可以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哈希值进行存证,以便在争议发生时提供有效的完整性证明。

再次,确认缔约过程的合规性。电子合同的缔约过程应当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和当事人约定。以格式条款为例,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九十六条的规定,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示对方注意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等与对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在电子合同环境下,这种提示义务应予以落实,而相关技术环节的记录是证明已履行"合理提示义务"的直接证据。

最后,善用电子证据举证规则。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互联网法院审理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明确,当事人提交的电子数据,通过电子签名、可信时间戳、哈希值校验、区块链等证据收集、固定和防篡改的技术手段或者通过电子取证存证平台认证,能够证明其真实性的,互联网法院应当确认。在诉讼中,当事人应当提供完整的电子合同缔约过程证据链,以证明合同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建议在起诉时主动向法院提供由平台出具的《电子签名验证报告》等标准化文件,形成完整的证据链。

结语


正确认识电子合同的法律效力,掌握规范的签订方法,建立有效的风险防范机制,不仅有助于保障交易安全,更能提升效率。建议在使用电子合同过程中,保持谨慎态度,选择合规平台,遵循规范流程,妥善保存证据,在充分利用数字技术带来的便利同时有效规避法律风险。


< 新法亮剑!不文明养犬将面临拘留罚款 返回列表 用人单位挽留辞职员工后又批准辞职的,是否构成违法解除劳动关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