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章程约定扩大或者缩小股东知情权行使范围是否有效?
来源: 作者:吕小萌 时间:2022-08-09

知情权是股东的一项重要权利,《公司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了股东有权查询或复制公司特定的文件材料,《<公司法>修订草案》进一步扩大了股东可以查阅的资料范围,将实践中争议不断的会计凭证也纳入其中,进一步保障了股东知情权的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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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与《<公司法>修订草案》相关内容的对比

那么如果通过公司章程对股东可以查询的文件范围另行约定,例如有些公司不允许股东查询某种法律规定的文件资料,或者要求持股一定比例以上才能查询特定文件;有些公司则扩大查询范围,将子公司财务会计报告也纳入可供股东查询的范围。这些约定表面上看与法律规定是不同的,那实践中效力如何呢?我们一起来看下面的案例分析。

一、公司章程可以限缩股东知情权行使范围吗

案例一:周敬清与上海浦东孙桥商业有限公司股东知情权纠纷案

案号:(2021)沪0115民初17567号

审理法院: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基本案情:如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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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案例的案情简单来说,就是持股比例很低的原告要求查阅包括会计账簿在内的多项公司文件资料,但公司只允许原告查询部分文件资料。而且公司为了“永绝后患”,甚至不惜专门修订了公司章程,对股东要求查阅会计账簿的权利进行了限缩:持股比例低的股东只能查询近三年的会计账簿,持股比例超过10%的股东才有权查询近三年之外的会计账簿。


看起来公司还专门通过修订公司章程的方式对股东可以查阅的文件资料的条件和权限进行了约定,流程上似乎没有问题,但是可以通过这样修订公司章程来限缩股东的知情权吗?答案显然是否定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四)》第九条的规定:“公司章程、股东之间的协议等实质性剥夺股东依据公司法第三十三条、第九十七条规定查阅或者复制公司文件材料的权利,公司以此为由拒绝股东查阅或者复制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这里所说的公司章程既包括公司设立时制定的初始章程,也包括公司成立后依法经过修正的修订章程,因此股东法定知情权既不能被剥夺、限制,也不能由股东通过协议主动放弃,否则无效。


如公司章程或股东间协议等仅对《公司法》第33条、第97条规定以外的知情权行使地点、行使方式等事项进行细化约定,只要不构成对股东知情权的实质性剥夺,即不属于规制范围。但本案中原告知情权的行使范围已经被严重限缩,即便公司是通过章程修订案的方式对股东知情权的行使范围进行的修改,也不能改变实质上侵害股东知情权的事实。


因此最终法院判决原告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并认定原告要求查阅被告自2003年起至实际查阅之日止的包括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其他辅助性账簿的会计账簿的请求于法有据。

二、公司章程可以扩大股东知情权行使范围吗?

案例二:科朗公司诉上海和丰中林林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知情权纠纷案

案号:(2013)沪二中民四(商)终字第S1264号

审理法院: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基本案情:

和丰公司是中外合资股份有限公司,科朗公司是和丰公司股东之一。2012年,科朗公司对和丰公司1.96亿元银行存款和部分林权证的自查报告存有异议,要求和丰公司配合审计,遂涉诉。和丰公司的公司章程中对股东可查询文件资料的范围约定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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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看出,和丰公司公司章程约定的可供股东查询的公司文件资料的范围较大,除了含有法律规定的那些特定文件外,还包含了子公司的相关文件。科朗公司要求查阅子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等资料,是否超过了法律规定的知情权行使范围?对此,一审和二审法院有着截然不同的观点。


一审法院(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认为:股东知情权的对象仅及于公司及分公司,子公司不能作为股东知情权义务主体。故判决和丰公司应将公司及分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等交由科朗公司查阅,对科朗公司其余诉讼请求不予支持。二审法院(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则认为,在不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情况下,股东有权依据公司章程主张知情权利。公司章程载明公司应向股东提交子公司财务报表、股东享有检查公司及子公司的会计账簿、记录和管理账目的权利,故予以改判。

律师分析

案例一中公司通过章程限缩股东知情权的行使是违反了法律规定的,案例二则相反,是公司章程的约定超越了《公司法》原本规定的股东知情权约定的范畴,如股东可以查阅会计资料之外的公司自身资料、子公司资料,以及对公司及子公司进行审计等。案例二在二审阶段被改判,足以说明公司章程关于扩大股东知情权行使范围的规定是有效的。


股东知情权作为股东的固有权利,本身就是为了保障股东对公司的经营状况知情、了解到位,如果公司通过公司章程对股东知情权行使范围进行了扩大,往往是因为该公司的个体情况比较特殊,比如有外资股东或者股东之间需要进行制约、平衡等等。因此,只要股东合理、正当地依据公司章程行使知情权,对公司正常经营的影响控制在合理范围内,那么法院就倾向于充分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治,依法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允许股东按照公司章程约定的范围行使知情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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