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一方,可否将房产直接过户给子女?哪种过户方式最划算?
来源: 作者:吕连连 时间:2024-05-06

父母一方名下有房,一方去世,该房若是在世一方的个人财产或者婚前财产,可以自行处置,通过赠与、买卖过户给某一个子女。但若是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即使只登记在父母一方名下,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即各自拥有一部分产权。本文分析此种情况下,在世一方如何将房产过户给子女,以及买卖、赠与、继承哪种过户方式最划算?

一、

过户之前,先完成继承

一方去世,房产由谁继承?按照遗赠抚养协议为先、遗嘱继承其次、法定继承次之的顺序。《民法典》1127条,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及继承顺序是第一顺位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位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1】遗产范围

房产中属于去世一方的份额,属于遗产,可以继承;在世一方的份额,不属于遗产,不能继承。

【2】谁有继承权?

如果没有遗嘱,在世一方、所有子女,均不愿意放弃继承份额的话,,那么均有继承权,在世一方不能指定继承人是某一个或者某几个。如果继承时,有子女放弃继承,这时就要出具放弃继承的书面承诺。

另外,对于同一顺序继承人,一般应当均等分割,但对于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可以多分。对于有能力而不尽扶养义务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3】怎么分?

若夫妻去世一方拥有房产60%的份额、在世一方拥有40%,第一顺位继承人中有去世一方的父、母、在世一方、子女甲、乙、丙,那么6人平均继承60%的房产份额,即各自继承10%:甲乙丙各占10%,在世一方加上之前持有的40%,份额增加到50%。



二、

房产过户

过户前,需要先至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所有继承人均需到场。继承人不配合的则需要通过法院诉讼。在继承权、继承纠纷尚未解决之前,房产不能过户。等领取了继承权公证书或法院判决书,至房产所在地交易中心驻场税务所办理税收核定,领取完税凭证后,换领新产证,新产证会记载所有产权人的名字及份额。
综上,对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房产,一方去世后,在世一方无权把房产过户给某一个子女,只能处置自己名下的产权份额;对于去世一方所持有的份额,在法定继承的基础上,协商或者诉讼确认每位继承人的继承份额,之后才能过户。如果在世一方私下处分给某一个子女,那么其他子女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维护自己的权益。

三、

买卖、赠与、继承哪种过户方式最划算?

【1】买卖过户
A于2019年购房,买卖合同价400万,2024年出售合同价500万。
买卖过户时:
若A名下无房,契税1%;若A名下有房,契税3%。
若房产满五唯一,免征个税;若满五不唯一,按照400万的1%征个税。
2024年再出售时:满五年(过户时),免征增值税。
若A名下无房,免征个税;若A名下有房,按照500万的1%征个税。
【2】赠与过户
签订书面赠与协议,将房产赠与子女,受赠人需要缴纳赠与时房屋评估价3%的契税。房产再出售时,若满五(父母取得房产时)唯一,免征个税;若不唯一,按照差额(出售价-父母取得价)的20%征个税。
自2021年7月24日起,通过赠与方式转让住房的,受赠人应符合国家和本市住房限购政策;该住房5年内仍计入赠与人拥有住房套数。也就是说受赠人要有购房资格才能接受赠与,赠与人赠与后该房产5年内仍算在自己名下。
对于首次购房,买卖比赠与过户的成本要低。但如果子女众多,其他子女会质疑买卖合同的效力,引发诉讼。因此,建议买卖过户时,再签署一份赠与协议,表明名为买卖,实为赠与的真实意思。同时,如果是夫妻共同财产,还需要征得配偶的同意,最好夫妻二人共签赠与协议,否则可能会被认定为无效或部分无效。
【3】继承过户
法定继承过户不需要缴纳契税和个税,只需要支付公证费和工本费80元,房产继承的公证费按80元/平方计算(不涉外的情况下),而且继承过户不限购,无论遗产有几套房子,都可以继承过户。但继承要去世后才能过户,继承人一旦不认可遗嘱,一般都要通过法院诉讼。继承后再出售,若满五(父母取得房产时)唯一,免征个税;若不唯一,按照差额(出售价-父母取得价)的20%征个税。

综上,若子女名下无房可以选择继承、赠与;若子女名下有房又打算再出售的可以选择买卖,虽然要缴纳契税和个税,但是比差额的20%个税要划算的多。最终选择哪种过户方式更合适,还要综合考量子女的数量、家庭矛盾、是否满五唯一、房屋自用还是再出售等多个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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