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拍卖的学区房比市场价便宜30%!”“司法拍卖标的物为一瓶雪碧?”……近年来,网络司法拍卖受到的关注度越来越高,屡屡引发社会热议。但比起看似惊爆眼球的各种话题,实践中,网络司法拍卖更多的不仅是帮助查封财产变现的途径,还是实现债权人权益的重要司法手段。
一、网络司法拍卖的定义及法律依据
1、何为网络司法拍卖?
根据现行的法律法规,网络司法拍卖即是人民法院依法通过互联网拍卖平台,以网络电子竞价方式公开处置财产的行为。同时,人民法院以拍卖方式处置财产的,除例外情况,应当采取网络司法拍卖方式应当进行网络司法拍卖。
2、法院采取网络司法拍卖的法律依据
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
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财产被查封、扣押后,执行员应当责令被执行人在指定期间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被执行人逾期不履行的,人民法院应当拍卖被查封、扣押的财产;不适于拍卖或者当事人双方同意不进行拍卖的,人民法院可以委托有关单位变卖或者自行变卖。国家禁止自由买卖的物品,交有关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的价格收购。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下文简称“网络司法拍卖规定”)第一条网络司法拍卖进行了定义:本规定所称的网络司法拍卖,是指人民法院依法通过互联网拍卖平台,以网络电子竞价方式公开处置财产的行为。
第二条明确:人民法院以拍卖方式处置财产的,应当采取网络司法拍卖方式,但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规定必须通过其他途径处置,或者不宜采用网络拍卖方式处置的除外。
二、网络司法拍卖的基本流程
1、评估与定价
法院针对待拍卖的相关财产,启动整体拍卖程序,对财产定价;
提示点1、以何种方式对财产定价?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确定财产处置参考价若干问题的规定》的第二条:人民法院确定财产处置参考价,可以采取当事人议价、定向询价、网络询价、委托评估等方式。
同时要注意,根据该规定,网络询价及委托评估过程中相关费用需要由申请人先行垫付。
提示点2、起拍价:依据《网络司法拍卖规定》,网络司法拍卖应当确定保留价,拍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起拍价由人民法院参照评估价确定;未作评估的,参照市价确定,并征询当事人意见。起拍价不得低于评估价或者市价的百分之七十。
2、选定拍卖平台并发布拍卖公告
确定本次拍卖的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并发布拍卖公告。
提示点1、选定网络司法拍卖平台:由申请执行人从名单库中选择;未选择或者多个申请执行人的选择不一致的,由人民法院指定。
提示点2、公告期:《网络司法拍卖规定》,拍卖动产的,应当在拍卖十五日前公告;拍卖不动产或者其他财产权的,应当在拍卖三十日前公告
提示点3、应当公示信息:法院应在拍卖公告发布当日通过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公示下列信息:(一)拍卖公告;(二)执行所依据的法律文书,但法律规定不得公开的除外;(三)评估报告副本,或者未经评估的定价依据;(四)拍卖时间、起拍价以及竞价规则;(五)拍卖财产权属、占有使用、附随义务等现状的文字说明、视频或者照片等;(六)优先购买权主体以及权利性质;(七)通知或者无法通知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的情况;(八)拍卖保证金、拍卖款项支付方式和账户;(九)拍卖财产产权转移可能产生的税费及承担方式;(十)执行法院名称,联系、监督方式等;(十一)其他应当公示的信息。
3、竞拍交割
参与竞买人可根据公告对所拍卖的标的物咨询看样,如确认参拍则缴纳保证金,嗣后参与竞拍,并在竞拍成功后支付尾款并完成拍品的交割
提示点1、保证金:
(1)保证金数额在起拍价的5%-20%范围内确定;
(2)竞买人应当在参加拍卖前以实名交纳保证金,未交纳的,不得参加竞买。但针对申请执行人,如果申请执行人参加竞买的,可以不交保证金;但债权数额小于保证金数额的按差额部分交纳;
(3)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充抵价款,其他竞买人交纳的保证金应当在竞价程序结束后二十四小时内退还或者解冻;
(4)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提示点2、付款: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当在拍卖公告确定的期限内将价款交付到人民法院指定账户。
提示点3、拍品的权利转移及交付:拍卖成交后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以买受人的真实身份自动生成确认书并公示。拍卖财产所有权自拍卖成交裁定送达买受人时转移。
三、其他注意事项
1、哪些人可以参拍?
根据《网络司法拍卖规定》,第三十四条的规定,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网络服务提供者、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及前述三类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一般情况下,除了明文规定禁止参与网络司法拍卖的人员,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均可参加竞买。
对于一些特殊拍品,即如果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2、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有哪些?
目前主流的网络司法拍卖平台,除了大家所熟知的淘宝网、京东网之外,最高院曾公示的还有公拍网、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中国拍卖行业协会网等平台。
3、如果拍品流拍怎么办?
根据《网络司法拍卖规定》并结合实践,拍卖财产首次拍卖如无人竞买流拍后,应当在三十日内在同一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再次拍卖,拍卖动产的应当在拍卖七日前公告;拍卖不动产或者其他财产权的应当在拍卖十五日前公告。同时,再次拍卖的起拍价可能适度降价,但是降价幅度不得超过前次起拍价的20%。如果再次拍卖流拍的,可以在同一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对财产进行变卖。
四、对司法拍卖过程中各方当事人的建议
1、对债权人的建议
债权人应该尽早查封财产,以便于尽快进入网络司法拍卖处置程序。同时需要注意所拍卖财产有无其他优先权人,是否有余值,以帮助自己的债权通过强制拍卖手段尽快实现。
2、对债务人的建议
债务人应当积极履行债务。如被拍卖财产无人竞拍,最终导致变卖或抵偿,其变卖或抵偿作价很可能远低于评估价和市场价,导致自己由于拒不履行债务承担损失。
3、对竞买人的建议
对竞买人而言,认为自己“捡漏”的同时,仍应在购买拍品前应尽量了解拍卖,确认拍品上可能存在的瑕疵;同时在竞拍成交前谨慎考虑,成交后及时付清尾款,如果“悔拍”,不仅仅会导致保证金被没收,如果标的物重新拍卖,后续也将无法参拍,最终得不偿失。
结语
随着经济、社会和网络的发展,网络司法拍卖制度、网络司法拍卖平台的技术力都在越发趋于完善,通过网络传播的效率更好实现被查封财产的拍卖、成交,更高效得实现债权人的债权。在实践中,更是除了通过网络司法拍卖将查封财产变现,还能够通过以拍促调等方式帮助债权人实现债权。网络司法拍卖本身不仅是一个重要的帮助债权人将查封、扣押财产变现的重要法定渠道,更是打击“老赖”,构建诚信社会,帮助当事人维护其合法权益的重要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