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青少年犯罪情况案件分析
1、青少年犯罪所占比重:在20世纪80年代末,青少年犯罪占到了全部刑事案件的70%多。近10年来,犯罪数量稳中有降,但总数较大,总体态势短期内不会有大的改。
2022年10月2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军在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上作关于人民检察院开展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
报告显示,近年来,未成年人犯罪和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均呈上升趋势, 2018年至2021年,检察机关受理审查起诉未成年人犯罪24.9万人,年均上升8.3%;2022年1月至9月,受理审查起诉5.6万人,同比又上升6.4%。
从年龄来看,未成年人低龄犯罪上升。数据显示,检察机关起诉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从2018年3534人上升至2021年5334人,占同年起诉未成年人犯罪的比例从8.9%上升至15.1%,2022年1月至9月达17.3%。
2、青少年犯罪的基本特征:低龄化比较明显,大学生、留守未成年人犯罪严重;
3、青少年犯罪的类型:暴力犯罪、财产犯罪、网络犯罪比较普遍;
4、青少年犯罪常见犯罪:故意杀人、故意伤害、强奸、抢劫、盗窃、诈骗、寻衅滋事、聚众斗殴。
特别是个别不满14周岁未成年人实施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等恶性犯罪,情节极为恶劣,社会反映强烈。
全国人大常委会及时回应社会呼声,通过《刑法修正案(十一)》,将刑责年龄底线降至12周岁。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具体规定是:
1、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2、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份或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3、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二、青少年的大脑发育与情绪控制的不相协调,容易导致青少年犯罪。
什么是“14岁现象”? 青春期中的14岁有一个现象被称为“14岁现象”,也叫“初二现象”。14岁的学生处于青春发育期发生的一系列现象。身心急剧发展变化,存在着种种发展的可能性。
这是因为受生理因素影响,负责管理情绪和感受奖励的大脑边缘系统,一般在15岁以前就发育成熟。而负责人的高级认知功能,包括做出决定、抑制冲动等的前额皮质,却要到25岁左右才会成熟。
也就是说,14岁的孩子已经能和成年人一样感知丰富的情绪,却受限于前额皮质的发育未成熟,无法拥有成年人控制情绪和行为的能力。
处于青春期的孩子的情绪也更容易极端。也许你认为不值得关心和在意的一句话,对他来说都是情绪崩溃的引火索。
三、青少年的主要心理冲突
1.孤独感与强烈的交往需要的冲突;
2.独立性与依赖性的冲突.好奇心强烈与辨别能力相对较低的冲突;
4.强烈的情绪冲动与理智控制较弱的冲突;
5.理想与现实的冲突。
四、青少年犯罪主要表现犯罪团伙作案
据不完全统计,约50%的青少年团伙作案,都源于:1、个性化需要,群体认同、自我认同。通过社会支持,获得安全感、归属感。2、学习不行,通过不良方式、行为(外形、交友、暴力侵犯)对抗正常群体价值观。3、犯罪动机,归属感、所谓友情哥们义气、用拳头获得力量感、战胜他人获得自尊满足,从而有独立的成人感,有时也获得非法利益,满足同龄人无法拥有的消费需求。
案例一:赵某不过14岁。然而,他已经是某市仓房沟路“少年帮”的头目,与他一起被抓的,另外还有4人,他们年龄最大的16岁,最小的不过13岁。
这些“少年帮” 多数在网吧相识相约并“一起闯天下”。成员胆大妄为,白天破窗盜窃,晚上拦路抢劫,短短几个月时间里作案三十余起。有了钱之后,他们买名牌手机、剪时髦发型,甚至去吸 K 粉、找“小姐”......
案例二:未满18岁的罪犯张某在入室抢劫后,竟对年龄比自己大27岁,足以做其母亲的被害人实施强奸,并企图杀人灭口,掩盖罪行。3月5日,江西省井冈山市人民法院一审认定被告人张某犯抢劫、强奸、故意杀人(未遂)罪,依法判处被告人张某有期徒刑20年。
案例三:一位“女老师在家里上网课猝死”,刘老师给学生上网课时多次遭到网暴,具体行为有:黑客潜入直播间扰乱课堂秩序、污言秽语骂人等,“网课爆破”的动机是好玩。
未成年管教所:90%的未成年人学员是独生子女。“这与父母的教育有直接关系,孩子从小就养成了惟我独尊的习性,在遇到不顺心的事情时,就往往心理扭曲。”乌鲁木齐未成年人管教所教育科科长王维民说,未成年人往往容易形成“小团体”,而具有不良行为和倾向的人员一旦混迹于其团体中,便会诱使成员之间互相交叉感染,逐步导致犯罪心理的形成、强化和共同犯罪案件的不断发生。
青春期的孩子具有叛逆、盲目、情绪容易激动、暴躁、成绩两极分化普遍、存在心理障碍等特征,又具有可塑性、主动、追求独立等特点,所以他们比较容易出现一些心理问题。
五、青少年青春期的主要心理问题
1、叛逆厌学:厌恶上学,并且对父母的权威产生反抗心理。
(1)学习的压力大。巨大的学习压力往往会带来比较大的心理负担,努力了却没有理想成绩,如此循环可能导致在学习上的习得性无助,更加逃避学习,厌学情绪加重。
(2)家长期望值过高。对于孩子成绩好坏比较看重,一旦成绩下滑,就有惩罚,导致孩子更加厌学。
(3)青春期自我意识和自尊心增强。倾向于维护良好的自我形象,对于父母的责骂,更容易产生叛逆心理。
2、网络成瘾:过度的使用网络,甚至正常的生活交往和社会功能都受到了影响。
(1)为了逃避现实生活的不如意。学习压力、父母期望、成绩不理想等问题,让他们难以面对,选择沉浸在网络世界实现自己的英雄情结。
(2)孤独感。从青春期开始的“心理上的断乳”,给初中生带来了很大的不安,尽管他们在主观上有独立的要求和愿望,但实际上很难在短时间内适应独立生活。初中生的内心冲突及在现实中所遇到的挫折都较多,对许多问题还不能依靠自己的力量和能力去解决,又不愿求助父母或其他人,担心有损独立人格。因此,就产生一种孤独的心,在现实中无法倾诉,在网络世界就没有顾虑了。
(3)青春期大脑发育不完全成熟,难以控制自己情绪和行为的能力。
3、人际交往障碍:在人际交往中感到自卑自闭,或者同伴关系差。
(1)个人性格内向、自卑。对自己的智力、能力、长相做出过低的评价,在与人交往的过程中顾虑重重,行为退缩。
(2)青少年对人际关系比较敏感,一点风吹草动就可能让一段关系破裂,甚至走向极端。
(3)学校中因为地域、成绩、兴趣等的不同而产生的不同团体也对青少年人际交往起到了不良影响。
(4)家庭中,家长平日忙碌也很少与孩子有情感交流或者亲子交流的方式不正确,造成了青少年人际交往的障碍。
4、焦虑抑郁:这些情绪影响到了学习、人际交往和生活,使他们痛苦不堪。
(1)学校和家长对青少年心理问题疏导不及时。学生在因升学、转学等原因进入新的学校后,会因为陌生环境产生焦虑和不安全感,这种焦虑如果不能自行或者外界帮助下缓解,很容易发展为悲观厌世情绪。
(2)家庭环境影响。比如父母关系不和、家庭暴力、父母离异、受到忽略、错误的家庭教养方式、或父母突然离去等重大事件对青少年心理影响较大。
(3)社会环境:比如老师教育方式、学校的高压环境、校园暴力、同学的不公平对待。
六、预防青少年犯罪的法律保障
1、《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一条 为了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未成年人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一条为了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保证义务教育的实施,提高全民族素质,根据宪法和教育法而制定的法律。
3、《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一条为了保障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培养未成年人良好品行,有效地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制定的法律。
特别是青少年不良行为的界定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二十八条 本法所称不良行为,是指未成年人实施的不利于其健康成长的下列行为:
(一)吸烟、饮酒;
(二)多次旷课、逃学;
(三)无故夜不归宿、离家出走;
(四)沉迷网络;
(五)与社会上具有不良习性的人交往,组织或者参加实施不良行为的团伙;
(六)进入法律法规规定未成年人不宜进入的场所;
(七)参与赌博、变相赌博,或者参加封建迷信、邪教等活动;
(八)阅览、观看或者收听宣扬淫秽、色情、暴力、恐怖、极端等内容的读物、音像制品或者网络信息等;
(九)其他不利于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成长的不良行为。
七、预防青少年犯罪的社会保障
1、形成良好的家庭环境。
家庭是未成年人生活时间最长,最重要的外部环境。(1)父母调节自身的教育心理,更新教育观念,不只关注分数,不把过高的期望变成压力向学生施压。(2)父母应该学习了解更多的心理健康知识,多与孩子交流沟通,鼓励式教育。(3)同时积极关注孩子的各种情绪和行为表现,了解孩子在学校的人际关系,营造温馨的家庭氛围,构建更加和谐的亲子关系。(4)以身作则,言传身教,帮助青春期孩子培养情绪管理的能力,在处理和孩子之间的矛盾时不去扩大和激化矛盾,减少双方冲动之下造成的悲剧。
2、建设社会支持系统。
学校教育具有权威性、规范性。(1)学校更多注重学生的心理健康,开设心理健康课程,普及心理知识,把心理学知识引入课堂,培养孩子健全的人格、良好的情绪和适应能力,采用心理学知识解决学生日益增加的心理困惑。(2)社会具有极大的影响力。应对青少年心理健康教育给予高度重视,建立更多的青少年心理健康咨询服务机构。
3、关注青少年心理健康,及时寻求专业帮助。
青少年应正视心理方面的烦恼,勇于表达心理需求。及时寻求专业人员的帮助,视情况决定采用心理咨询疏导或者药物治疗,同时家人应给予更多心理支持,并且保护青少年的隐私。“遇到校园暴力,要保持沉着冷静,并及时报告老师或家长,不断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结语:防范青少年犯罪:家庭、学校,不放弃、不贴标签;让品行障碍学生,在正常的班级群体中,获得安全感、归属感、成就感。
著名自体心理学教授科胡特,关于养育孩子(包括青少年)的最好方式,有一句经典名言:“不带敌意的坚决,不含诱惑的深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