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八角笼中》的格斗孤儿,看事实孤儿的收养困境
来源: 作者:李伟锋、吕连连 时间:2023-08-09

“我把他们骗出大山,我骗他们练格斗,我骗他们得冠军。”

“他们是一群除了我,连骗他们的人都没得人骗的。”

幸好,生如野草,不屈不挠。



《八角笼中》讲述了一名沙场老板向腾辉如何与孤儿们相识相知,收留他们、带领他们学习格斗,又如何让孩子们加入格斗俱乐部,坚定信念,冲破命运的牢笼,一步步走出大山的故事。本文从向腾辉的收养行为、收养义务角度解析事实孤儿被收养的困境。

一、非法收养?

向腾辉的收养行为是否有法律依据?


《八角笼中》向腾辉收留无家可归的孩子,教孩子们学习格斗,并且提供孩子们力所能及的物质条件。同时,他组建了格斗俱乐部,让孩子们按手印签协议,对他们进行培训。其“收养行为”是否有法律依据呢?【1】谁可以作为被收养人?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三条规定,下列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一)丧失父母的孤儿;(二)查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三)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2】谁可以作为收养人?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八条规定,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五)年满三十周岁。
除此之外,收养还需要满足一定条件:(一)无子女的收养人可以收养两名子女有子女的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二)有配偶者收养子女,应当共同收养;(三)无配偶者收养异性子女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差应在40周岁以上。最后,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可见,收养孤儿等未成年人的法律要求和程序是繁琐且必要的。向腾辉或格斗俱乐部想收养孤儿、为他们提供良好的条件,虽然可贵,但仍需符合法律规定,取得相应的资质,否则可能会涉嫌利用未成年人非法牟利。


二、做好事or违法?

孩子的义务教育怎么办?


向腾辉的格斗俱乐部被举报违法后,一部分孩子被其监护人带回了家,其中一个质疑点就是:“这些孩子无法接受基本的义务教育。”


义务教育是我国法定的教育制度,也是所有适龄儿童与少年享有和必须接受的权利和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十四条规定: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经批准招收适龄儿童、少年进行文艺、体育等专业训练的社会组织,应当保证所招收的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自行实施义务教育的,应当经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批准。


因此,即使收留、训练未成年人,负责人也必须保证未成年人接受义务教育,其可以通过慈善机构、民政、教育等部门,出资资助孩子接受教育,参与必要的义务教育。


三、失去父母的格斗孤儿

谁是他们的监护人?


《民法典》第二十七条 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一)祖父母、外祖父母;(二)兄、姐;(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第三顺序的监护人是自愿监护人,范围很宽,个人或组织都可以,但是自愿监护人的选择条件比较严格,必须经过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委会、村委会或者民政部门的同意。


我国法律虽然规定了监护制度,但并没有具体的监护执行制度。从实体法角度,对监护人的任职条件,监护机关的监护费用和监护报酬等没有作出明确规定。从程序法角度,对监护撤销、终止的原因、终止后原监护人的相关法律义务亦存在缺失。


实践中,不论是民政部门还是村(居)民委员会,从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来看,并没有专门针对监护制度设立的职位和资金保障。目前法律对民政部门和儿童福利机构如何履行国家监护职责权限不清,儿童福利机构经常被民政部门作为下属执行机构,缺乏必要的独立性。


四、如何认定事实孤儿?

“事实孤儿”又称“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可被认定为事实孤儿的分为以下四大类:(一) 父母双方均重病,服刑在押、强制隔离戒毒或被执行其他强制措施,弃养;(二) 父母一方死亡或失踪,另一方重残或重病,服刑在押、强制隔离戒毒或被执行其他强制措施,弃养;(三) 父母一方死亡或失踪,另一方实际抚养且家庭为贫困家庭,不履行监护义务。(四) 非婚生、遭遗弃后无人收养,导致事实上无人抚养的未成年人。从“事实孤儿”的概念上看,其父母未尽到监护的责任,已不是适格的监护人了,有的甚至还侵害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在此情形下,就应考虑监护人资格的撤销。
“事实孤儿”虽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孤儿,却过着孤儿的生活。目前“事实孤儿”还没有纳入孤儿范畴进行保障,对“事实孤儿”的保障资源分散在民政等各级职能部门,仅采取低保制度来救助,救助的标准较低,无法改善他们的生活状态。此外,“事实孤儿”在成长阶段就缺失了依靠,对他们的救助不应只局限于基本的教育,还应覆盖医疗、心理等各方面。
我国目前还没有“事实孤儿”的统一界定标准。北京、山东、广东、重庆4个省份,对“事实孤儿”提出了具体认定程序,根据事实无人抚养情形的不同,明确提出涉及公检法、残联、民政、乡镇街道、学校、医疗机构、殡仪馆等多个相关部门,应出具证明材料。由此可见,界定的角度不同,范围也将不同,从而也必将导致保障机制的差异。

结语

无资质收养未成年人极易涉及灰色地带、引发舆论风波;但救助事实孤儿确实为他们提供了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为他们指明了一条有希望的出路。当情理与法理冲突和对立时,我们只期望——为众人抱薪者,不可使其冻毙于风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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