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申请延长停工留薪期,企业该咋办?
来源: 作者:王余婷 时间:2023-10-23

最近,我们七方劳动法团队在帮法律顾问单位处理一起劳动者工伤非诉案件,在该非诉劳动案件中,劳动者在12个月的停工留薪期满后又申请延长停工留薪期,经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延长3个月的停工留薪期,借此机会我们与大家聊聊有关上海地区延长停工留薪期的知识点。


一、如何申请延长停工留薪期


延长停工留薪期是建立在劳动者依法享有的停工留薪期已届满的情形,有关停工留薪期多长的问题,司法审判实践中一般根据劳动者提供的病假单来判断,因而,对劳动者而言,在进行工伤治疗时需注意开具病假单,并及时将病假单递交给用人单位。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但有些劳动者在12个月的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继续接受治疗,根据《关于实施<上海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若干问题的通知》[沪劳保福发(2004)38号]第5规定,劳动者应在停工留薪期满前15日内,向用人单位递交书面申请,并提供治疗工伤的医疗机构的诊断证明和相关材料,延长停工留薪期不少于1个月,但不得超过12个月。这里特别需要注意两点,第一劳动者是向用人单位递交延长停工留薪期的申请,第二劳动者申请延长停工留薪期的时间需在“停工留薪期满前15日内”。

二、延长停工留薪期是否需经确认程序


有关停工留薪期是否延长及延长的具体时间如何确定,在上海地区,存在如下几种情形。第一种情形,如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出延长停工留薪期,用人单位同意延长,且双方对延长停工留薪期的期限也无异议的,此时用人单位无需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延长停工留薪期的确认。

第二种情形,如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出延长停工留薪期后,用人单位对是否应当延长或延长期限存有异议的,根据《关于实施<上海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若干问题的通知》[沪劳保福发(2004)38号]第5条规定:“用人单位对延长停工留薪期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工伤人员书面申请之日起7日内,向单位所在地的鉴定机构提出延长停工留薪期确认申请。”根据该条款的规定,当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申请延长停工留薪期存有异议的,一定需注意在收到延长停工留薪期申请之日起7日内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确认。

第三种情形,如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出延长停工留薪期申请后,用人单位未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确认的,根据《关于实施<上海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若干问题的通知》[沪劳保福发(2004)38号]第5条规定:“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确认申请的,视作同意延长停工留薪期。”因而,我们在此建议用人单位如对劳动者申请延长停工留薪期存有异议的,一定要在规定时间内申请确认,此处需要注意“7日的黄金时间”,此处是连续的7天并非7个工作日。


三、延长停工留薪期满后员工不上班,应如何处理



停工留薪期满或延长停工留薪期满后,除特殊情况,劳动者应正常至用人单位处上班。在我们劳动法团队办理的案件中,很多劳动者在停工留薪期满或延长停工留薪期满后根本就不至用人单位工作,用人单位也不进行任何的催告。

从劳动用工合规角度的而言,用人单位的上述操作是存在一定问题的。在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2020)沪02民终1881号案件中法院认为:“劳动者在停工留薪期满后虽未到公司上班,也未申请延长停工留薪期,但双方之间均没有解除劳动合同的意思表示,不能使劳动合同自动解除,故劳动合同应适用于约定或法定情形下予以解除。”此判决表明劳动者未上班,并不能直接认定劳动合同已解除。因而,建议用人单位发现劳动者在停工留薪期满或延长停工留薪期满后仍未至用人单位工作的,可通过电话、微信及短信等方式(注意保留证据)通知劳动者履行劳动合同义务,尽快至用人单位上班,并告知如不正常出勤的,将按照规章制度中有关严重违纪行为进行处理。

在实践中,有些劳动者在停工留薪期或延长停工留薪期满后生病了,此时劳动者享受医疗期,用人单位可要求劳动者按照请假流程办理相关的请假手续,并递交相关的病假单。此种情况下,用人单位是不可直接以旷工之严重违纪为由解除劳动合同的,此时劳动者处在医疗期内,是有正当理由暂不至用人单位处上班。医疗期和停工留薪期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对应的工资待遇也是不一样的,医疗期内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病假工资,停工留薪期内用人单位应按照劳动者负伤前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向劳动者支付停工留薪期的工资。


四、延长停工留薪期内劳动合同期满,应如何处理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5条规定,  劳动合同期满,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劳动合同法》第42条第2项规定:“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因而,在停工留薪期内或延长停工留薪期内,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进行处理,此时用人单位是不能以劳动合同期满为由终止劳动合同的。

对于工伤劳动者的劳动合同应续延到何时?如无特殊情况下,应续延至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如存在特殊情况的,例如在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后,劳动者仍存在病假的,此时用人单位也不能冒然以劳动合同期满为由终止劳动合同,需核算劳动者的医疗期是否届满,如医疗期尚未届满的,劳动合同还需续延至医疗期满。


延长停工留薪期虽只有七个字,但其中会涉及到很多细微的劳动法问题,一旦用人单位未处理好,可能就会导致用人单位直接认可了劳动者申请的延长停工留薪期的期限亦或者是要承担违法终止劳动合同等法律风险。因劳动法具有地域性,本文分析的是上海地区有关延长停工留薪期的相关知识点,其他地区有关延长停工留薪期的问题建议还是要查询当地的相关规定或者咨询专业的劳动法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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