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房动拆迁,怎么证明我是“共同居住人”呢?
来源: 作者:李伟锋、陈怡泓 时间:2023-11-29

公房动拆迁,要想分到动迁款,除了承租人外,其他人就需要证明自己是共同居住人(俗称为”同住人”)。实际情况往往是,自己虽然以前曾经住在公房,但已经是多年前甚至是十几年二十几年前的事情了,要找证据是件非常困难的事情,不知道从何下手。拿不出证据,数十万数百万的动迁款可能就白白地送给别人了。那怎么证明自己曾经在公房里居住过呢?笔者根据相关办案经验案例总结如下,希望能帮助到您:


01

“共同居住人”与“实际居住一年以上”

根据上海市相关规定,动拆迁时,共同居住人需要满足三个条件:一是征收时在被征收房屋处有常住户口;二是实际居住生活一年以上;三是没有其他住房或者有其他住房但居住困难。

这当中的“实际居住一年以上”指的是连续稳定地居住满一年,诉讼中经常需要采取各种途径,去综合证明自己曾经在系争房屋实际居住生活一年以上。

02

如何证明自己“实际居住一年以上”

 想办法搜集以下证据,可以帮自己证明曾经在动迁公房居住生活一年以上。

1.网购记录

 在近些年的动迁纠纷中,因为网购的普及,如果自己近几年在公房居住,那么网购记录是证明力较强的证明方式,包括外卖、快递等。网购显示的送货地点在公房或所在的小区,收货人如果是自己,那么该在网购平台的多次购买记录成为重要证据。

2.公房租金缴费单据

 提供长期稳定的租金缴纳的凭证是在公房动迁纠纷中当事人最便利的证明方式,作为同住人,在居住期间多多少少会有缴纳租金的情形,并且缴纳租金通常是交付给系争房屋所属的物业单位,由物业单位出具的缴费单据可以成为实际居住的证据之一。

3.信件往来

 提供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当事人的信件都以系争房屋为收寄件地址,也是一种证明有实际居住情形的方式,但如有在他处房屋也有收寄件的情形,证明力会相对减弱一些。

4.水电煤气缴费单据和宽带办理凭证

在年代较为久远的动迁纠纷中,没有了网购记录这类有效便捷的证明方式,水电煤气缴费单据和宽带办理凭证是大多数当事人能够提供的证明依据,但水电煤气缴费单据需要提供多年的连续的缴费单据才能有强有力的证明力,几次或者几个月的缴费单据在审理中若无其他证据证明实际居住,往往会导致证明不充分的举证结果。

5.劳动合同、员工登记表等相关工作证明与毕业证书、学籍证明等相关证明

 工作证明和学校相关证明在实务中是常用的证明方式,在入职时工作单位的员工登记表与入学时的学籍登记表都会记录居住地址,毕业证书等学校的相关文件都会以居住地址为收件地。获取这些证据有时候需要律师协助。

6.居委会证明

由被征收房屋所属的居委会开具居住证明也是实务中大多当事人会采取的方式。但是从实践中来看,居委会的证明已经越来越难开。有的居委会直接同意开具,有的居委会要求邻居到场作证后开具,有的居委会直接拒绝。尤其是年代久远的案例,由于年代久远,居委会的工作人员都有变更,更不别提此期间内街道内的人员流动,情况复杂,此情形下居委会大多选择不开具相关的证明。可以通过律师向法院申请出具调查令,前往居委会调查。

7.证人证言

以证人证言的方式证明需要找了解被征收房屋一定时期内居住情况的人出庭作证,最好找被征收房屋的邻居,人数越多越好,出庭证明当事人在系争房屋实际居住,系争房屋是上学上班都会回到的住所。实践中的困难是会有邻居以不愿参与纠纷的心态,不愿意出庭,拒绝帮忙证明。建议在证人不愿意出庭的情况下,尽量用视频或线上开庭等方式去增强证据,这些需要和证人做好沟通工作。

8.就医记录

在系争房屋附近的医疗机构的多次就诊记录可以作为证明实际居住的方式之一。

9.系争房屋的装修、维修费用单据

 能够提供对于系争房屋进行过装修、维修的单据凭证,在共有纠纷审理中能作为有效的证据证明当事人的实际居住。

10.打车记录

长时间内以系争房屋为终点的打车记录可以一定程度上证明系争房屋为当事人的常住地点。

11.拍摄于系争房屋录制的视频、照片

能够提供一定数量的不同时段、年代的能表明居住在系争房屋的视频、照片也可以成为证明实际居住事实的方式。

12.借记卡、信用卡查询信息

通常银行借记卡、信用卡办理时都会填写居住地址,到银行调取出银行卡相关信息,可以作为证明实际居住的方式。

13、自己的陈述

自己对房屋具体情况的描述,比如具体的布局情况,房屋的演变情况,自己当时的居住情况等具体的细节,也有助于认定实际居住满一年。


需要提醒的是:在法院审理中,基本上不会仅靠一个证据就能证明自己是同住人,往往需要提供多种证据,形成强有力的证据链,才能证明自己实际居住一年以上。同时,在每个证据的采集当中也要注意细节,从中提取对自己有利的因素,真正起到证明效果。您学会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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